2020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于本月25日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例会。央行首次提及“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要求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在此情况下,监管是否进一步加大对绿色金融的监管指标,引发业内关注。
为大力发展绿色信贷,2018年7月,央行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并制定《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分两级对全国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
一位股份行绿金业务负责人表示,目前各部委围绕碳中和正在推出一系列措施,但绿色金融考核是否加大,要续观察监管动作,目前还不好说。
“预计明年将在mpa考核体系中进一步加大对绿色金融的考核力度。”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
他认为,明年是以结构性货币政策作为主要发力点。推测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将继续纳入mpa考核,对制造业、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领域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同时提升对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支持。
央行数据显示,2020年三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1.5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6.3%,其中单位绿色贷款余额11.51万亿元,占同期企事业单位贷款的10.5%。
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贷款和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5.56和3.08万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17.1%和9.3%。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3.52万亿元,比年初增长9.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3.33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0.3%。
绿色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发放给企(事)业法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用于投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领域的贷款。
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新加坡金融科技节”发表视频演讲时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重点推进几项工作,更好支持疫后经济绿色复苏和低碳转型。
一是以碳中和目标为约束条件,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
今后,在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标准的修订过程中,要保证绿色金融支持目录中的项目在支持其他环境目标的同时,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
二是研究建立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三是提高环境和气候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能力。人民银行将投入更多资源,跟踪分析环境气候风险对金融稳定的潜在影响。
四是便利国际投资者参与中国绿色金融市场。我国将通过修订国内标准和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的趋同。
在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方面,深圳11月发布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条例,金融机构应当对资金投向的企业、项目或者资产所产生的环境影响信息进行披露。其中,在深注册的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已经享受绿色金融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应当自2022年1月1日起披露。
原题为:解读丨央行首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明年mpa是否加考绿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