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名单正式对外公布。共有10名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上榜。其中就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
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水生态环境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打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力确保全市饮水安全、严防疫情扩散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诠释了新时代生态环境巾帼铁军的力量和风采。
2018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获人力社保部和原环境保护部授予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保障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
水生态环境处全体同志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着力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狠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深化重点流域整治,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水处同志的日常实地调研工作
2020年,累计实施攻坚措施3100余项,全市95个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3.4万吨/日;完成123座设施技改任务,累计完成400座设施技术改造,设计处理能力达到89万吨/日;完成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任务,全市8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处理能力达到459.2万吨/日;完成817公里城市和975公里乡镇污水管网建设;累计建成16处船舶污染物专用接收点、1650个船舶污染物固定或移动接收设施。
水处同志现场调查濑溪河
“十三五”期间,实现了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排放、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4个“全覆盖”,取得全市42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5个市考断面达标比例、劣v类水质断面消除比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4个100%的成绩。连续四年在国家“水十条”考核评价中排名全国前例,2019年度评估结果为“好”,排名全国首位。
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让全市人民喝上放心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将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明确要求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障饮用水源地,保护群众饮水安全。
水生态环境处全体同志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把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坚守的底线和红线,依法划分1371个水源地保护区,完成34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累计完成66个城市和940个乡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设隔离防护网600余公里、安置视频监控900余套。
水处同志现场调查濑溪河
推进保护区问题整治,完成112个“万人千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累计完成主城区城市水源地24个船舶码头整治和153个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问题整改,全市6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水管理 严防疫情扩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污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当前水环境安全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起草并提请市防控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点污水、垃圾处理工作的通知》,建立疫情水环境调度分析制度,督促指导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和相关污水处理厂加强运维管理。
水处同志在玉滩水库
积极指导各区县合理选择集中隔离点,避免选择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督促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和相关污水处理厂加强运维管理,定期调度相关单位废水杀菌消毒、收集处理、监测应急等情况,高峰时期每天调度医院50余家、隔离点100余个,保障了医疗废水和集中隔离点污水全面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水处工作人员运行无人机巡航
根据现场检查、视频连线以及定期调度医疗机构自行监测和相关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情况,全市疫情医疗废水持续做到100%收集处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实现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水100%收集处置,有力保障了全市水环境安全。
强化作风建设 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水处同志现场调查濑溪河
水生态环境处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累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等30余次,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逐段逐句学习《党章》《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主题开展集中研讨,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到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决策、工作部署如期兑现。
认真履行与局领导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按照责任书各项规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处室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建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水生态环境保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