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着眼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围绕六大高耗能行业,结合云南省产业发展实际,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出清技术方面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落后产能,分行业有序退出“限制类”产能。加快存量产能改造提升,推动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退出、改造提升存量产能三大重点任务。
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方面,以钢铁(炼钢、炼铁、铁合金)、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窑)、石化化工(焦炭、电石、黄磷、烧碱)、有色金属(电解铝、铜铅锌锡冶炼)等行业为重点,运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坚决出清技术落后产能、依法关停退出能耗不达标产能、依法关闭环保不达标产能、依法关停质量不达标产能、依法关闭安全不达标产能。
在推动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退出方面,以钢铁(炼钢、炼铁、铁合金)、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窑)、石化化工(焦炭、电石、黄磷)、有色金属(电解铝、铜铅锌锡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摸底排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限制类”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分行业制定“限制类”产能退出方案,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退出。
在改造提升存量产能方面,坚持控制增量与做优存量相结合,鼓励和支持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限制类”产能按照符合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要求,进行节能降耗、治污减排、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对国家明确要求进行产能总量控制的钢铁(炼钢、炼铁)、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有色金属(电解铝)、石化化工(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焦炭、黄磷)等行业,通过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在严控增量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存量产能改造提升。
《征求意见稿》还从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加大资金扶持、盘活土地资源、发挥要素资源保障、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强化惩戒约束、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信息公开7个方面明确了政策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风险防范、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5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原题:云南出台《实施意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