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采取的措施以及下步工作方向进行说明。同时,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20个)和贯彻落实污水排江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4个)进行分析说明。
《报告》指出,2020年5月1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上海市正式反馈督察意见。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订上报《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深入一线调研,为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上下狠抓整改落实,成效明显。目前,已全面完成计划整改任务。
上海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把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抓手,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有序推进24项整改任务落实,其中13项已完成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6%;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5.0%,同比上升7.7%,无劣ⅴ类断面。绿色转型发展加快推进,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7%,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总量同比下降约6.9%,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同比下降30%以上,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大幅提升。
《报告》指出,上海市扎实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修订《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启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在2019年实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基础上,2020年、2021年开展市级督察“回头看”。
二是聚焦重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811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中小燃油(气)锅炉提标改造和工业炉窑治理;累计淘汰拆解国三柴油货车7.8万辆。“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2.1万余处雨污混接改造、1700多个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64座雨水泵站截流改造,全市域河湖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南大、桃浦等重点区域土壤修复试点,未发现疏浚底泥超标还田、还林情况。垃圾分类实效显著提升,“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基本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完成第二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振华重工长兴基地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宝钢固体废物整治;开展水源保护区风险企业专项执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三是源头防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空间分类管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并上报,全面完成121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坚持以亩产、效益、能耗、环境论英雄,实施市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820项、重点区域(专项)8个。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比重降至31%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增至17.6%,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总量达260万千瓦。
四是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2481件信访件中,已办结2015件,阶段性办结430件,36件正在有序推进办理。市、区两级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噪声专项治理行动,逐步解决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完成20处非正规垃圾堆点整治。
五是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在全国率先探索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规范性文件。探索开展走航监测和无人机监测,持续完善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制定全国首个《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率先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标准、监测和执法“三统一”制度。
对于下阶段工作,《报告》提出,上海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坚持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确保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四是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永不停歇的环保大督察”,打造“永不落幕的环保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