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宿州市聚焦《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治理路径,土壤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
详查土壤环境。完成农用地详查点位监测工作,全市无超标点;完成64家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9家重点行业企业采样、调查工作;完成27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工作,未发现土壤污染物超标情况;34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所有重点监管企业均纳入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排查污染隐患点21个,完成整改20个;完成《宿州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耕地面积中优先保护类耕地占全县耕地总面积100%。
严管用地准入。2021年,全市共21个地块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12个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个地块(宿州市第一农药厂)列入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11个地块符合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移出名录,可进一步进行开发利用。进一步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对“两公一住”用地实施有效管理。清单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用地的地块实施有效管理。
推深区域治理。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和周边土壤监测。严控农村面源污染,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91%,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市化肥使用量同比下降1%,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强化源头管控。印发《全市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排查涉镉等重金属企业6家;排查和完成整改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处置问题306个50余万吨;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41家,立案查处35家;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排查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产废单位448家次,发现问题企业27家,立案查处2家;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废塑料加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共排查出28家企业,依法责令关闭14家,处罚1家,罚款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