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日前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2035建成美丽中国城市样板的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南京市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20%,pm2.5年均浓度达到26.7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3.7%,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97.6%,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等主要目标,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建成美丽中国城市样板。
《实施意见》聚焦七大块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十四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0%。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到2025年全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
二是坚持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到2025年,全市主城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100%,郊区(园区)达到98%以上。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完善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三是加强水陆统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展长江生态修复建设,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实施入江支流治理工程。到2025年,实现28条入江支流水质达标率100%,17条省控入江支流逐月消劣。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治。到2025年,建成区8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四是拓展攻坚领域,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排查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推动全市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新污染物治理,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物质生态环境风险。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开展全市生活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五是突出系统修复,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到2025年,完成全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约1400公顷;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到2023年,全面摸清全市生物多样性状况,建立环境指示物种、外来入侵物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册。
六是强调问题导向,全面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针对多次投诉、多次办理仍不满意的信访问题定期开展全面摸排,落实市、区两级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推动恶臭异味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垃圾、污水处理、涂料使用等重点环节恶臭污染防治。
七是优化攻坚手段,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水价等能源资源价格政策,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到2025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提升到385.9万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