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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野生动物闯祸,政府投保、保险买单

2022-04-14 07:00:5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贺震

前一阵,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老山脚下经营茶园的张先生又一次遇到野猪毁坏茶树的状况,不过这次张先生不用愁了。4月8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茶园进行现场勘验,根据浦口区为全区居民购买的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合同约定,张先生的损失将很快得到赔付。

野生动物致害损失,由政府投保、保险“买单”。浦口区开启的江苏省首家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商业保险,有效破解了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伤害家畜、人员等情况时,群众无处索赔、自认倒霉的困境。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野生动物频频在农村或城市现身。2021年,东北虎“完达山1号”进村伤人,引发热议。在更多的地区,包括人口稠密的东部低山丘陵地区,由于杂食性动物野猪的生存力强、繁殖力强,加之没有天敌的制约,种群数量实现恢复性增长,且快速扩大。以野猪为代表的野生动物,到农田、村庄甚至城市近郊觅食的事件已屡见不鲜,损坏农作物、伤害家畜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面对野生动物的出没,人们不驱赶、不围猎,体现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但当农民辛苦种植的作物、财产遭到损害,或人身受到伤害时,也应获得相应的补偿。《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虽然规定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但在具体落地时,由于种种因素,往往难以兑现。

其一,财政支出需提前作出年度预算,但野生动物致害损失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难以作出准确预判。在没有预算项目的情况下,财政资金无法临时列支。其二,政府有关部门无专业团队,调查、取证、定损存在难度。其三,由地方政府进行补偿时,相关部门既是调查、取证、定损人,又是补偿责任人,容易在补偿金额的公平性上与受害人发生分歧,不利于补偿过程的监督。

实践证明,构建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商业保险机制,就是推动由政府补偿向商业赔偿转变。由政府财政出资,县级林业部门承办,为辖区居民投保野生动物致害险,形成林业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的“一条龙”式野生动物致害政府补偿政策闭环。保期内一旦野生动物闯祸,村民即可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专人核定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直接打入受损人账户。

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有效打通了法律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这类险种的实施,科学有效地破解了以前政府实施补偿过程中,资金预算障碍、专业人员缺乏、补偿过程难以监督等诸多难题,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工作压力。同时,可以有效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实现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双赢,有利于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有利于维护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也有利于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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