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日前多部门协同开展尾气检测工作,落实省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截至目前,肃州区第一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共检测机械187台,合格率为83%。
为保障全区尾气检测工作的顺利推进,肃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控的通知》,对部门职责分工、实施编码登记、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使用流程、强化执法检查进行细化分解。
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多部门、企业、个人,辐射面广、保有量大的特点,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肃州分局及时与区住建局、酒泉公路管理局、福华集团、飞翔建业等单位对接沟通检测事宜。同时,执法人员抢抓施工工地春季开工复工前的“黄金期”,全面排查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尾气检测喷码情况。据统计,累计张贴发放通告、二维码、法律彩页160余份,基本覆盖城区及周边在建工地30余处。
为做好高排放禁行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肃州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由两名执法人员现场予以督促指导,针对不积极配合的单位和个人,经区大气办汇总,统一向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下发督办通知,跟踪落实尾气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