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家公司多次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宣称其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可杀灭新冠病毒。执法人员发现,该司提供不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违反了《广告法》。当地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其罚款10万元。(4月19日 《工人日报》)
疫情就好像是一块“照妖镜”一样,照出了一些人的丑态。就像南京的这家公司一样,竟然宣称空气净化器可以杀灭新冠病毒。如果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种高科技,还需要你一家小企业推广?销售空气净化器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将空气净化器和疫情防控联系起来,这就是不折不扣的“借疫敛财”了,看似“生财有道”,岂不知是自作聪明。
类似于“净化器可以杀灭新冠病毒”之类的商品还有一些,基本上都是王婆卖瓜式的自吹自擂。而深层次的问题是值得思考的:为何面对这些奇奇怪怪的商品,奇奇怪怪的说法,总是有人敢于相信?这说明科学知识的普及十分重要,一些人之所以被欺骗了,就是因为知识的匮乏。例如,曾经出现的“5g可以传播新冠病毒”,如此荒唐的说法估计就连神话故事都不敢如此编了。
我们注意到,这起案件是以“违反了《广告法》规定”的名义查处的,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同时,我们需要关注借助疫情敛财的心理。
总有一些商家,趁疫情之机坐地起价牟取暴利,出现了诸如“高价土豆”“99元包子”“78元白菜”等价格违法行为。针对类似行为,除了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快查快办,相关平台、经营者更要加强自律,严守不赚“昧心钱”、不发“疫情财”这道底线。
抗击疫情需要万众一心,我们不能容忍抗击疫情之下,还有人想着依靠歪门邪道借疫敛财。无论是“净化器可以杀灭新冠病毒”还是“天价蔬菜给疫情添乱”,说到底都是在赚“昧心钱”,一方面需要站在道德高地谴责,一方面则需要用法律手段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