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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纳税38亿元修复烂摊子却要100亿!如何斩断资源开采背后的利益链?

2022-04-22 09:00: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但家文

据报道,针对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曝光的内蒙古乌拉特前旗铁矿等违法违规开采导致的生态破坏严重这一典型案例,乌拉特前旗有关人员介绍,旗里曾算过一笔账,全旗矿山累计纳税38亿元,但要修复它们的烂摊子,得花100亿元。涉案地方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态上必将为此付出惨痛代价,教训极为深刻。

其实,类似的问题和情形在中西部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矿产开采过程中的非法占地、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超期开采、以采代探、无序发展、生态破坏等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长期存在?只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才有可能做到未雨绸缪,从源头抓起,防患于未然。

党中央早就作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但一些地区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正确处理好速度与质量、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缺乏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执政能力。正如督察组在通报中指出的,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之所以粗放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对违法违规问题监管不力,对荒漠草原等生态脆弱区域造成严重破坏,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因此,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政绩考核的科学精准和正确导向,仍是今后一段时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需要持续关注和督察的重点内容。

企业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需要国土、林草、规划、建设、生态环境等诸多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水、电、气等生产资料要素部门的法定授权或备案允许,有时还需要政府常务会甚至党委常委会拍板定案。正常情况下,企业获取采矿权及建设冶炼厂,都需要依法取得相关的合法手续,严格配套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的资金及措施。一些不法企业为了攫取高额利润,采用行贿或利益输送等违法手段,买通当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达到违法开采、违法冶炼的目的,导致浪费矿产资源、偷逃国家税金、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在乌拉特前旗检查督办过程中指出,对导致问题发生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背后是否存在利益链、关系网和黑恶势力,必须深挖彻查、坚决惩处。因此,斩断资源开采背后存在的利益链和保护伞,约束监督公权力的使用,是地方从源头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一环。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案例通报中指出,乌拉特前旗矿山开采长期无序发展,大面积露天开采生态破坏严重,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近3万亩荒漠、草原被违法侵占,给原本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害。部分企业之所以长期违法开采和生产,甚至不惜屡遭罚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一些政府监管部门没有很好地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辩证关系,简单的“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罚款了事,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把本应由企业承担的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定责任和成本转嫁给了社会和政府,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导向。因此,地方执法监管部门对此类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一定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决不能搞所谓的变通执法、人情执法、柔性执法,必须督促企业严守法律底线。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这些问题,从另一个侧面暴露了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存在的短板。如果类似问题都要依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来发现和处理的话,那各地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就势必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举一反三、正本清源,认真梳理在法制建设、制度完善、执法督查、政策调控、调度考核、跟踪督办等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政府督察、群众监督、舆论曝光等在内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领导机关和纪检、组织等党委部门的特殊作用,持续加强对生态脆弱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调控、执法监管和生态修复,确保绿色发展在中西部地区落地落实、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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