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按照《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实施规定(2022年修订)》,对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拟推选名单进行公示,嘉峪关市等9个城市被推选公示。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持续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奖励。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对照11条激励评价指标,每年确定不超过10个奖励城市。目前,嘉峪关市为甘肃省第一个入围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行列公示名单的城市。
2021年,嘉峪关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齐力攻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污染治理项目,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坚持情法相依,依法、精准、科学执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面完成两轮中央和第一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工作,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均同比下降,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标率100%,北大河(干渠)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全国第二。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排名全省第一。率先在全省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受到生态环境部表扬。工业、燃煤、机动车和扬尘“四类污染源”治理成效显著,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