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预算的通知,共补贴金额4.8亿元。
此项资金以全省11个设区市为单位,根据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充换电设施运维、专项治理改造与推广等因素进行分配,统筹用于支持各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纳入奖补范围的充电设施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各地要积极创新扶持方式,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含加氢站)建设、智能化改造及运营服务等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服务质量、充电效率相挂钩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奖补政策,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